昌南大道(生米大橋-昌東大道)快速路改造工程 保險經紀人比選公告(第二次)
比選公告
昌南大道(生米大橋-昌東大道)快速路改造工程
保險經紀人比選公告(第二次)
為保障我公司在建工程項目在預算內順利實施和如期完工,運用商業(yè)保險模式轉嫁工程建設實施過程中的各項風險,按目前國際國內通行做法,通過聘請保險經紀人為我司工程保險工作提供專業(yè)、規(guī)范化的服務?,F(xiàn)本著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開展昌南大道(生米大橋-昌東大道)快速路改造工程保險經紀人比選工作?,F(xiàn)將比選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比選項目及概況
(一)南昌城市建設投資發(fā)展有限公司昌南大道(生米大橋-昌東大道)快速路改造工程保險經紀服務項目(以下簡稱“本項目”)
(二)本項目西起沿江南大道、東至昌東大道,概算批復建安費為243167.67萬元,由南昌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洪發(fā)改投字[2015]88號批準建設。
二、比選單位
南昌城市建設投資發(fā)展有限公司
三、比選內容
昌南大道(生米大橋-昌東大道)快速路改造工程保險經紀服務。
四、服務內容
為昌南大道(生米大橋-昌東大道)快速路改造工程提供保險經紀服務,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:
(一)對工程項目進行風險評估,提出風險評估報告及風險管理建議;
(二)就工程項目可保風險、可保利益向比選單位及參保單位提出切實可行的保險方案,提請比選單位及參保單位確認;
(三)根據(jù)工程項目比選單位及參保單位確認并授權的投保標的、險種進行保險公司招標。根據(jù)保險公司的信譽、實力、承保能力、承保條件、保險價格、保險服務承諾選擇確定保險公司,報比選單位及參保單位確認;
(四)代表比選單位及參保單位利益,為比選單位及參保單位爭得優(yōu)惠的承保條件和保險價格;
(五)協(xié)助比選單位及參保單位準備索賠資料,為比選單位及參保單位辦理保險索賠事宜,確保比選單位及參保單位保險保障利益的實現(xiàn)。
五、參選人資格要求
(一)經中國保險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并在工商部門注冊的法人經紀機構或其分支機構;
(二)總公司按照中國保險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的規(guī)定投保保險經紀人職業(yè)責任險或繳納對應保證金;
(三)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(yè)、相關資格被注銷、參選資格被暫?;蛉∠?、財產被接管、凍結、破產狀態(tài);
(四)近五年(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)至少服務過一個保險金額為1億元及以上市政交通工程(含市政道路、橋梁、隧道、軌道交通等)或公路工程項目;
(五)本項目不接受參選人以聯(lián)合體形式的參選。
六、報名要求
如有意向參加比選,請于2018 年 3 月 28 日至2018年 4 月
3 日(節(jié)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,下午14時30分至16時30分(北京時間,下同),持以下資料原件(第3條除外)及裝訂成冊的蓋公章的復印件一份到南昌城市建設投資發(fā)展有限公司報名并領取比選文件:
1)單位介紹信、參選單位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(如參選人為負責人作為參選人代表則提供身份證,負責人應與營業(yè)執(zhí)照中負責人一致);
2)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;
3)保險公司出具的參選人總公司保險經紀人職業(yè)責任險保險單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保證金存款憑證復印件;
4)參選機構近五年(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)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(yè)、相關資格被注銷、參選資格被暫停或取消、財產被接管、凍結、破產狀態(tài)的承諾書;
5)近五年(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)服務過保險金額達1億元及以上市政交通工程(含市政道路、橋梁、隧道、軌道交通等)或公路工程項目保險合同復印件。
七、發(fā)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標公告在新法制報及南昌城市建設投資集團官網上發(fā)布。
八、其它事項
(一)各參選人所提供的參選資料不予退回,比選最終結果不接受質詢。
(二)逾期遞交或遞交不符合要求的參選文件將被視為參選人放棄參選。
九、比選人聯(lián)系方式
聯(lián)系人:李雪梅 聯(lián)系電話:0791-86856911
QQ郵箱:258590098@qq.com 報名地址:紅谷灘區(qū)豐和中大道456號城投大廈3樓0332室
南昌城市建設投資發(fā)展有限公司
2018年 3月27日